更新时间:2018-06-13 15:50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市管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合教秘〔2016〕3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从7月1日开始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从7月11日开始放暑假。2016年9月1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式上课。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行政班子于2016年8月24日上班,教师于8月26日上班,准备开学工作。学生于8月29日-30日到校报到。
二、工作安排
1.各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妥善安排好期末各项工作。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按市教体局教研室下发的有关通知执行。
2.各校放假前要对学生开展一次以安全和法制为内容的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防性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针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要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切实提升学生文明行为和环境保护意识。
3.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假期作业布置要适量精炼,提倡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作业。
4.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三毕业年级,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执行,按程序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要求:
1.要利用假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对学校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做好教育教学设施维护、设备保养,确保新学年顺利开学。各校放假期间的值班表于放假前报至市教体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