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06〕79号)、《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42号)、《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南平市2015-2016学年中小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小学、初中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15年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星期五)学期结束。
2.寒假:2016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星期六)寒假开始,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一)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二)开学,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学期结束。
2.暑假:2016年7月1日(星期五)暑假开始,8月31日(星期三)暑假结束。
普通高中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15年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星期五)学期结束。
2.寒假:2016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星期六)寒假开始,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三)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1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一,星期四)开学,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学期结束。
2.暑假: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暑假开始,8月31日(星期三)暑假结束。
南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