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0:07作者:三水老师
毋庸置疑,多讲奉献、多挑担子,是领导干部应有的一种素质,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讲奉献敢担当不图私利的干部,总能赢得群众的支持,他们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当作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亮剑,在矛盾艰险面前迎难而上,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然而,也有不少不讲原则讲私情的干部存在,有的喜欢显“官威”,面对下属和群众时态度粗暴、蛮横,根本听不进不一致的意见;有的喜欢享“官福”,到基层调研或外出考察时讲待遇、讲排场等,钻营的是“做官之道”,忘记了做事的根本,最终脱离群众,失去了方向。
记得雷锋在日记中说:“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笔者认为,作为党的干部,就要像雷锋日记里说的那样,多以先辈先进照镜子,多与群众交朋友,把自己当成农家人,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多想奉献少想索取,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左志平提出,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的义务和时代要求。奉献就是“能吃苦、能吃亏、能吃气”,要有吃苦的品格,甘为人梯的精神,海纳百川的胸襟。感恩是奉献的动力、实干是奉献的基础、进取是奉献的需要。作为就是人在事业中的建树与成就,体现在本职岗位上默默付出,勤勉敬业,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讲奉献、有作为是为党之基,是党内法规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性质所决定的。我们讲奉献、有作为不能停留在嘴上,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从本职岗位上做出佳绩来体现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热爱和执着。要立足岗位奉献,践行为民宗旨,勇于担当尽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直面司法改革,投身改革,积极参与支持改革,法院的发展靠我们法官去坚守和奉献,我们必须义无反顾、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