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4:25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全县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讲话稿
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经县人民政府县长方先红同志安排,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兴仁县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刚才,县民政局局长万立祥同志传达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州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县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是要应保尽保,减缓返贫。通过对受灾群众的核查,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有效减缓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
二是要把握尺度,能宽则宽。受灾困难群众的家庭财产、生产生活秩序遭受破坏,核查时要把受灾情况、自身恢复能力、刚性支出等检查周全。核查指标能宽则宽,最大限度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要抓住重点,全面核查。此次低保核查的重点是因灾房屋倒损、耕地被毁、农作物受灾、家庭人员受伤或死亡,以及去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家庭。对重点对象家庭经济情况要全面开展入户核查,合理核定家庭经济状况。
四是要遵行规程,按时完成。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既要遵行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的工作规程,又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受灾特点和灾民实际情况,简化程序、精简流程,确保按照省、州、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