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12:52作者:王新老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其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公安部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在这个启动仪式上,我谨代表杭锦旗交管大队对大家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我旗经济的日益发展,道路建设的不断完善,马路上各类车辆日益增多。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严重威胁着我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道路交通意识淡薄,欠缺安全防范知识,因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同志们、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对于那些漠视自己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做法,无论赔偿多少钱也终究无法挽回最宝贵生命,同时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这样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原谅的!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更好地珍视生命,创新思路,采取多种渠道加强公民安全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在此,我代表杭锦旗交管大队向全旗人民发出倡议:
一、大力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珍爱生命,深刻认识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认真学习交通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加强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交通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维护交通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遵守交通法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坚决抵制闯红灯、车辆超速、超载、逆向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一切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四、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创建我旗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五、自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服从交警指挥,关心、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
六、文明驾驶、文明行路、文明乘车,坚持做到“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