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21:35作者:王新老师
一、以严和实的要求,做到权为民所用
(一)“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这告诉我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由内而外,递进、统一、协调的关系。其中,严以修身是总开关,解决最核心的问题;严以用权和严以律己表现在行为上,与严以修身之间互为表里。严以律己体现更多的是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心中有党的一种体现;严以用权体现更多的是有责任、有担当,是党员干部落实党的宗旨、心中有民的一种体现。“三严”之间,严以用权是最核心的、最集中的外在表现,如果切实做到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也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反过来说呢,如果说没有做到严以用权,那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往往也是空谈。
(二)“严以用权”,核心是权
做到严以用权,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总书记这一论述很好地解决了“权力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的关键问题。“权为民所赋”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权为民所用”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严以用权”的核心是“权”,要充分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严以用权”,关键在严、根本在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这个“责”就是我们的职责,体现的方式就是用权。关键在于“严”字,“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明确什么事情不能干,“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抓好廉政建设,守好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政治规矩。二是明确什么事情必须干,“法定职责必须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因此,根本在于“用”,如果不用,“严”字无从谈起,我们要有担当,坚决抵制为官不为,反对忙忙碌碌下掩盖的碌碌无为。新常态下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让同志们明白,既要心中有戒,知道什么事不能干,更要心中有责,知道什么事必须干,要敢于担当,而且要马上就办、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