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2:21作者:王新老师
一、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我县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县,经济发展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内地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导致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经济尚不发达地区的人们纷纷来我县“淘金”。据统计,截止今月日,全县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总数达万,比去同期上升了.个百分点,从事务工、经商、服务行业及投靠亲友的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前四位。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不少人因受其自身素质影响,自控力差、受约束少等特点,加上社会涉罪诱因增多及市县与农村之间生活方式的冲撞等外界因素作用下,已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经查相关报表,自以来,进城务工人员作案一直占我县刑事发案总数的%以上,XX、XX全县抓获外来流窜犯罪分子名,占抓获案犯总数的%左右。从我县进城务工人员的总体构成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是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和较稳定的生活基础,这类人占大多数(约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携老带小全家外出,从事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业等,他们以勤劳致富为目标,遵纪守法,安心、积极工作,有的已在象山工作、生活多,人称为“守法型”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类来自江西、湖南、安徽、四川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盲目来我县找活干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大多由于受文化、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从事本地人所不愿干、不肯干的脏、苦、累、差、险等活,收入少,待遇低,稳定性差,一旦失业或一时找不到工作,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这与他们抱着发财致富目的来象山打工的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其中一部分人看到当地人生活富裕,心理失衡,又染上高消费、游手好闲的恶习,就极易产生非法攫取财富的动机,往往容易犯罪。
三类是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三无”盲流人员,一般以打零工、捡破烂、乞讨等为业,寄住于简易的出租房、桥洞、涵洞及废弃的房子内,甚至露宿街头。这些人往往极力逃避公安派出所的掌握与控制,大多流离于我们日常管理的视线之外,极有可能进行偷、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因而是一个严重影响当地治安稳定的“灰色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