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1:5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和*直各部门坚持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起,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不断深入,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很严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要从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
我们党成立以来,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建党之日起,我们党就把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当作党的重要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党中央把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地提出来,一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很严重,说明我们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群众观点、群众意识已经相当淡漠,到了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正的时候;另一方面,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只有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果任由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蔓延发展,不仅党的宗旨无法实现,我们党还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探索掌握纠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