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1:46作者:三水老师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一个具体行动,也是深化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它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传达全国、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会议和中中央、国务院领导的主要讲话精神。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性强、实施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量逐增大,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xx同志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时强调:要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通知中还对拆迁矛盾和纠纷进行了规定:凡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之外,一律停逐迁,集中力量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通知还要求,所有拆迁项目工程,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进一步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稚取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进行拆迁。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国务院的通知中还强调,凡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拆迁公司,必须与部门全部脱钩,实行“拆管分离”。一是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二是要建立拆迁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