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1:04作者:才子老师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反作用。农村经营管理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应用,其基本任务是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显得更为重要。
新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选择的是生产力改造和生产关系改造相结合的路子。生产力改造主要是以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应用,提高农业产量和改进农产品品质。生产关系改造中,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调动人的生产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当代经济学家吴敬连认为,制度重于技术,制度也是生产力。
农村经营管理涉及面很广,从现阶段来看,主要是四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管理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村一级。下面我分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一)我国农村土地的基本制度: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家庭承包制
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要问题。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就是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通过农业合作制,实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普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使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从而奠定了我国农村土地的基本制度。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家庭承包制是农业生产特点决定的,不仅适应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以后也适应。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从XX月日起正式实施。党的xx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二种承包方式和四种解决纠纷途径
、两种承包方式:家庭承包、其他形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方式:
承包双方当事人分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本组织的农户。承包的客体是耕地、草地和山林。承包原则是以家庭为单位,户户平等承包。县级以上政府发放承包经营权证确认。
在土地承包期内,法律规定三个“不得”,二个“可以”:
不得收回。但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