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0:06作者:王华老师
历时两天的地区县(市)乡(镇)人大工作五次联席会议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同努力,今天就要圆满结束了,首先,我代表地区人大工委对这次会议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对温宿县委、人大和政府为开好这次会议进行的积极组织和精心筹备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得到了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为会议的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会议期间,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县委书记致了开幕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温宿县县长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一名人大代表以及县、市、县三个乡(镇)人大主席先后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开得很成功,为今后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开创地区人大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牢记使命,依法履行职权
地区各级人大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的实际,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优势,充分认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首先,要加强对在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与完善、丰富与发展,同党的领导息息相关。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正确路线和方向,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各项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加快经济与社会发战伐,实现党委的工作意图。人大对党委的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始终与党委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意图贯彻好;其次,要加强对人大监督“一署(府)两院”职能作用的认识。按照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人大与“一署(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体现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是由国家体制决定的。人大对“一署(府)两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促进和支持。因此,可以说,人大权力机关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