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5:57作者:才子老师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日前公布
2015年起重点建筑工地视频监管
2017年底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
南国都市报3月9日讯(记者党朝峰)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空气质量成为关注度越来越高的话题。8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记者会上表示,2013年,全国74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城市中,海口位居首位。与此同时,记者从海南省政府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海南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已制定出台《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我省《细则》于3月7日公布,其中提到总体目标为,到2017年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年度优良天数达95%以上。到2017年底,全省各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重点工作分为八大方面,主要涵盖污染物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垃圾焚烧、油气回收、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等,并分别提出具体完成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细则》中提到,将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要求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将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到2015年底,完成省级和海口市、三亚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完成北部和西部沿海大气污染防控监测体系建设。
◆到2015年底,海口市、三亚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各市县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到底,完成全省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到2017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