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21:34作者:李一老师
4月2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最长可连休25天婚假;1月14日后生产的孕妇产假180天。
4月21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对生育假期、婚假等内容,重新做出明确规定。产假延长至180天的这一消息,牵动了不少准妈妈的心。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目前,新《条例》在我市已经正式落地,开始执行。
产假延长至180天
新村绿色家园的方女士,是今年三月份生产的。方女士知道,新《条例》规定,可以休假180天。但是,她是在4月21日前生的孩子。方女士有些疑问,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休180天?
据了解,新《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职工享受护理假15天,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新计生条例同时规定,假期工资照发。
像方女士这种在4月21日前生产的符合计划政策生育的市民,原本按照规定,只享受98天产假,但在4月21日没有休完的,产假可延长至180天。也就是说,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今年1月14日以后开始休产假的,产假都可延长至180天。而在4月21日零时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假依新规均按180天执行。
婚假最多休25天
让胡路未来城的小刘,马上要结婚了。他和女朋友,都是90后。婚后,他们不想在家里走亲串友,而是策划着要来场蜜月旅行。不过,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想象中顺利。
国内的山川河流,两个人在谈恋爱时基本上都走遍了。他们俩合计着,想来场欧洲深度游。可是,小刘到旅行社一打听才知道,深度游的行程基本都在15天以上。他们两个人的婚假假期,时间根本不够用。为此,小刘特别苦恼。
但最近,小刘听朋友说,新《条例》下来后,其中一项就有婚假延长的说法。他想问问记者,具体什么时间登记的夫妻可享受“超长婚假”?为此,记者也详细打探了一番。据了解,婚假最多休25天。
在2016年4月2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即结婚证日期是在4月21日(含)后的,按新《条例》规定休婚假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婚假十五日”、“增加婚假十日”、“产假180天”为自然日,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