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这个人,是个爱冒险的探险家,曾经有句俗语:爱冒险,就赶快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吧!它会告诉你,鲁滨逊是怎样以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的。
他出门过三次,第一次他沉船了,不过他与水手们都幸于免难;第二次,他的船顺利抵达了巴西,他在巴西开始经营起种植园;第三次,他沉了船,水手和船长皆葬身鱼腹,只有他在一个荒岛上。
我觉得鲁滨逊在劫后余生之后,把自己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而分为“借方”和“贷方”。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觉得鲁滨逊写的“贷方金额”要远远高于“借方金额”。这样一来,从此处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这“孩子”,这是不得了。后来,我觉得,鲁滨逊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而在他拾到一本圣经后,什么都变了。他开始信仰上帝,活脱脱一个基督教徒。这种神奇的信仰的力量对于孤独的鲁滨逊来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只有在物质艰难的情况下最需要抓住并坚守住精神的力量才不会被打败。(m.mrnum.Com)有一个文学家叫林纾的说过:打破“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观念的新精神。这也是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鲁滨逊精神”的核心。在圣经的文化熏陶下,鲁滨逊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起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十分幸运,如果他的船沉在了非洲,那会怎样呢?幸好这是一个离美洲大陆很近的荒岛。作者并没有把他的沉船写在一些非洲雨林啊,百慕大三角啊什么地方,偏偏他的船沉在了荒岛,一个富饶的荒岛上。就在荒岛,作者把许多笔墨给了野人,这一定有他的用意。而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二十多年来,鲁滨逊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人陪他,那自然是极好不过的。文中,星期五对那些人肉垂涎欲滴,我越看越觉得恶心,一个人,吃着另一个人的肉,这不免让旁观者呕吐。我从“星期五对人肉垂涎欲滴”可以看出,他对吃人的习俗是习以为常的,没有认为这是可恶之事,还没有一点羞耻感,这让我对星期五有很大的偏见。
后来,我看到了星期五对鲁滨逊说:“拿斧头杀了星期五吧,不要赶他走。”我这才对星期五消除了偏见,认为星期五与其他野人不一样,他有着单纯质朴的性格。
不得不说,这本书蛮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