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2:02作者:李一老师
2017年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新政策”)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新政策实现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准入条件,扩大了覆盖范围,缩短了申请审核时限。
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新政策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启动了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
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2016年申请受理时间?
答:2016年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受理期为自2016年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不受上述受理期限限制,工作日均可申请。
问:新政策在公租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方面有哪些放宽,审核时限是否缩短?
答:(1)收入标准放宽。
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旧政策为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政策调整为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点五倍。2015年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75元,一点五倍即40613元。
(2)住房困难标准放宽。
申请公租房保障旧政策要求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新政策调整为要求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缴纳社保年限缩短。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旧政策要求主申请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新政策调整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旧政策要求主申请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2年以上,新政策调整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4)申请审核时限缩短。
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实行“三审两公示”,新政策申请审核时限只需要4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比旧政策申请审核需要5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缩短了10个工作日;新政策申请审核公示需要10日(初审公示5日,审核公示5日),比旧政策申请审核公示需要25日(初审公示15日,审核公示10日)缩短了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