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59作者:李一老师
大家知道,四川多个市州在去年集中推出购房补贴政策,而这些政策时限多为半年或一年,目前将陆续到期。那么问题来了,到期后,新的补贴政策是否会“上马”?
川叔梳理发现,泸州、内江、德阳等已都对补贴时限和补贴内容上进行了调整。详见下文。
四川5个市州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德阳市
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可获得每平米200元补助,每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农村居民购房的,将另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5000元补助。
时限:2016年3月1日——2016年9月30日
泸州市
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企业相关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和享受补贴的最高销售限制价格的房源,纳入购房补助发放范围。凡购买纳入补助范围内房源的居民,政府给予200元/㎡的补助;
对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
时限:2016年3月18日——2017年3月17日
内江市
据内江市棚改办,内江市决定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80元/㎡的财政补贴”政策延长一年。
变化解读:政策时限延长一年。
时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宜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