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41作者:王华老师
7月26日上午,我省二号涉黑案——“陈氏兄弟”团伙案在戒备森严的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涉案27人分别被处以两年至死刑不同刑罚。“陈家老大”陈叔峙(老二陈叔陇在逃)被判有期徒刑20年,累犯颉玲玲被判处死刑,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马军被判处死缓。本案于今年5月在兰州开庭审理。
陈叔峙与其胞弟陈叔陇,以张向雄、杜长吉、范生带、刘胜军、颉玲玲、马军为骨干,以郭兰虎、李庆文、徐忠、张军、许立章、白吉鸿、韩霜、代伟春、何存海、何存瑞、甘孝龙、任海元等为成员,为追逐非法利益而沆瀣一气。由陈叔陇、杨一凡与陈叔峙策划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开设赌场,暴敛钱财,寻衅滋事,恣意殴打他人,毁损财物,消除对手,聚众打砸抢,插手经济纠纷,巧取占有他人财产。颉玲玲、马军、郭兰虎等人为排除异己,公然持枪杀人,作案后由陈叔峙等人资助长期外逃。为巩固其势力,陈叔峙等人大肆搜集枪支弹药,在陈叔陇、陈叔峙指挥下,李庆文、张军等充当教练,与其他成员进行实弹演练和驾驶训练,逐步形成了以陈叔陇、杨一凡、陈叔峙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严重破坏了兰州市的社会秩序。
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分别判处27名被告人两年至死刑不同刑罚。宣判后,几个要犯被戴上黑头套,拖着脚镣押上囚车。
累犯颉玲玲被判处死刑其余26名涉案嫌犯各领其罪
罪行
毕东(在逃)因与崔某不和,曾和颉玲玲、马军、曲忠海(因持枪拒捕被击毙)同崔某、张某等人发生械斗。1998年7月15日24时许,郭兰虎在城关区金城剧院发现张某等人,即告知颉玲玲,颉与马军及毕东、曲忠海携带枪支,乘坐郭兰虎驾驶的车行至永昌路北段寻找到张某,颉玲玲、马军、毕东、曲忠海持枪下车追杀,颉玲玲持枪击伤张的同伙邢春生,并顶住张某颈部开枪,致张当场死亡,曲忠海朝张的同伙行某开枪,致行倒地后,郭兰虎驾车接应逃离现场,行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张世杰)系被他人用霰弹枪击中左颈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大失血而死亡;行某(行亚军)系被他人用霰弹枪击伤右胸致右肺破裂大失血而死亡,作案后郭兰虎将杀人使用的枪支交给陈叔峙藏匿。后颉玲玲、马军、毕东、曲忠海先后逃往广东、海南、山东、云南、四川等地。期间陈叔陇、陈叔峙多次为颉、毕、曲、马提供资金及藏匿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