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5:54作者:才子老师
昨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称,经过3个市的试点运行,从6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今年4月19日,省公安厅曾对外发布了最新推出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24条措施”,其中涉及治安户政的便民措施就包括省内居民异地办理身份证。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公安大数据做支撑,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为此,省公安厅此前确定太原、大同、长治3市在5月底前先期试点运行,并要求其他各市公安机关做好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省公安厅决定,从6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热情服务的同时,注意严格按照异地办证流程规定细致操作。
问:异地办理身份证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
首先,必须是我省户籍人口,且在省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其次,只能办理身份证换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补领,首次申领身份证仍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
问: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手续或材料?
答: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问:哪些人不能异地办证?
答:共有三类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证申请。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三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机关暂不受理,但会说明情况、做出解释。
问:异地办证的流程有哪些?
答: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户籍地市级公安机关抽检——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受理地派出所核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