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3:50作者:三水老师
双王办双王村委会及第一、二村民小组:
根据《土地管理法》《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渭南市城市建设规划》。经渭南市政府研究,拟征收你村委会及第一、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计6.3389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及图表为准。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青苗补偿费7.5万/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渭南市高新区征收土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式以货币安置方式为主。
特此告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听证告知书
渭国土资听告字〔2015〕第49号
双王办双王村委会及第一、二村民小组:
我局依法拟定了征收你村及第一、二村民小组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征收土地中,土地补偿费倍数为8-10倍,安置补助费倍数为12-16.5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我市临渭区征收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安置方式为农业安置、留地安置和货币安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组对拟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请通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双王办双王村委会 | |||
听证事项 | 渭南市2015年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
送达地点 | 双王村委会 | |||
送达文件 | 送达人 | 送达日期 | 受送达人 签名盖章 | 送达方式 |
听证 告知书 | 董渭武 王建刚 | 2015年 11月5日 | 直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