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7:44作者:王华老师
201年湖南省养殖业农业补贴政策 生猪养殖业发展扶持政策 【能繁母猪补贴】 ①补贴对象:全省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 ②养殖业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 【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 ①能繁母猪保险。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费费率6%,即每头收取保险费60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30%,其余保费由养殖户、养殖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②育肥猪保险。每头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6%,即每头收取保险费30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补贴30%,其余保费由养殖户、养殖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原则上只限于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参保。 【生猪良种补贴】 ①补贴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46号) ②补贴范围及对象:49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场)。 ③补贴标准:对母猪养殖者购买良种公猪精液给予补贴。每实施一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