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4:14作者:李一老师
1、对党忠诚+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当下,“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的开展,“两学一做”是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简单地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这一基础,达到“做合格党员”的目的,其关键是要做一名合格党员。那么,怎样才是合格的党员呢?
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问题,我们党的领导人有过很多相关论述。
1937年9月7日,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明确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
1939年5月30日,陈云同志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根据党的性质和任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一、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二、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五、做群众模范。六、学习。
1942年12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庆祝刘伯承同志五十寿辰》一文中讲到:“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
现行党章继承了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观点,吸收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新特点,对合格党员标准提出了新要求和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章明确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现行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党员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党和国家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