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4:1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1】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考校纪检干部对政策和策略的把握能力。能不能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握住重点,关系到纪律检查机关能否完成中央交给的目标任务。
“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写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之一,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这个一贯方针。
一贯方针没有变,惩是为了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早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这一方针,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这个一贯方针没有变。现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和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都有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明确规定。
“但是,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一般违纪往往不重视,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说。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贪污、受贿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走向腐败等违法犯罪的开始,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湿鞋”演变成“落马”。
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以上率下,推动各级纪委回归“原教旨”,全面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责,将工作重心从以查办案件为主向监督执纪问责转变。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还是内涵的深化,既体现了职能的转变,也体现着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