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16作者:王华老师
学习胡万春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1】
胡万春,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南郑县碑坝镇西江村青龙组组长、村委会委员、村文书,2011年12月任村“两委”委员、村文书兼青龙组组长。曾获得县级“党员示范户”、“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荣誉称号。2015年6月28日,我市南郑县突降大雨,碑坝镇境内洪涝灾害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午10时左右,胡万春同志不顾自家房屋后墙垮塌,在去碑坝镇西江村青龙组查灾途中,发现该村蔡家河沟涵洞堵塞,随即带领村民李长红、朱以鹏等人前往清理疏通,在清理过程中因水势凶猛,胡万春同志不幸被洪水卷走。事情发生后,镇村干部先后组织300多人次沿山谷河道反复搜寻,至今下落不明。
胡万春同志在防汛抢险的危急关头,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冲锋在前、不怕牺牲,忠实履行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神圣职责,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胡万春同志的先进事迹经《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决定,授予胡万春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胡万春同志学习活动。
胡万春同志是我市共产党员的楷模,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基层干部的一面旗帜。他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22岁当上村民小组组长起就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终生追求。他求真务实、推动发展,立志让家乡群众过上好日子,钻研传授烤烟技术,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他淡泊名利、工作负责,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不计个人得失,一心扑在工作上,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传承美德、胸怀大爱,大哥妻子患乳腺癌病逝后,毫无怨言挑起了照顾残疾兄长、养育未成年侄辈的生活重担,弟弟当起了“大哥”,一时成为村上的佳话。
向胡万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矢志拼搏奋斗;学习他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像他那样把群众安危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学习他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勇气概,像他那样关键时刻冲得出、危难关头顶得上,经受得住生与死的考验;学习他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像他那样热爱本职工作,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学习他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人生境界,像他那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永葆共产党人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