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3:30作者:王新老师
1、2016领导干部学习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心得体会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这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紧抓住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敢抓敢管的担当、踏实辛劳的付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严明纪律不留特区、聚焦“四风”排除盲区、创新巡视形成震慑……这些落地有声的成绩说明,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的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敢于亮剑、能打硬仗的队伍。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应该涵养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调整的就要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唯其如此,才能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