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0:15作者:李一老师
【篇一】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时期,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前途命运的重大决策,也是提升治理水平、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历史与未来交汇的新起点,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遵循。按照总目标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期,建设法治中国可待。
总目标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既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指导思想;既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法治建设具体内容,也有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党的建设明确要求,是一个需要全面把握的有机整体。只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把握总目标、贯彻总目标,才能将总目标不偏不倚地落到实处,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总目标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图景的总体规划。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坚持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日趋深入。在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关键抉择中,党领导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出了一条既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法制思想,又借鉴世界法治建设经验,既符合本国实际,也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沿着我们自己走出来的法治道路奋勇前行,必将抵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