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4:31作者:李天扬老师
杭州:持有居住证可享13项权益
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的浙江,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较早建立居住证制度。《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流动人口在杭州居住30天以上的,就应该到公安机关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拿到了临时居住证,在杭州连续居住满3年,符合“有稳定工作,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有效期为9年的《浙江省居住证》。
杭州警方介绍,拥有《浙江省居住证》,起码可享13项权益。包括: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关政策;不再在本市就业,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可以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以在市区惠民医院或者本市医院爱心门诊就诊,享受医疗费减免;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半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5、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办理材料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4、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
5、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6、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