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14作者:才子老师
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获悉,今年德宏州将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采用年薪制,年薪30万至42万元不等。
德宏州地处云南省西南部,与缅甸接壤,是我国西南地区开展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通道。近年来,随着中缅两国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加深,德宏州亟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德宏州公务员队伍结构。
据德宏州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消息,今年德宏州将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其中,州级3名、瑞丽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瑞丽市8名。聘任制公务员采用年薪制,年薪30万至42万元,由月薪和年度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
11名聘任制公务员除年薪外,州级可享受五年内公租房租金由财政承担、博士研究生每年可享受2万元的奖励金、硕士研究生每年可享受0.6万元的奖励金等福利。瑞丽市可享受聘期内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务用车或交通补贴、给予报销每月一次探亲的往返机票等交通费的福利。
据介绍,德宏州是云南省3个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之一。其他两个州市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公务员工资改革历程】
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原定于1957年的工资升级也没有如期举行。
第二次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了1956年工资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的做法,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前者主要体现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等差异;后者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此类津贴。
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文件在“改革的原则”部分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除了要求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外,也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