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8:36作者:三水老师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外发布《广州法院的司法改革(1949-2016)》白皮书。广州市中院副院长舒扬透露,广州市两级法院法官将于本月28日参加法官员额制遴选考试,根据测算的员额指标,将有323名法官面临分流。
在广州两级法院员额制改革即将落地的前夕,昨日,广州中院发布该院自1949年建院以来的首份司法改革白皮书。白皮书梳理统计了1949年至2016年间,广州两级法院在4个历史时期的重大改革举措。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表示,作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广州中院对建院以来的司法改革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将可助推改革试点,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时发布这份白皮书,意义非凡。
四个历史阶段
白皮书披露,广州中院于1949年11月1日建院,60多年来,广州法院的司法改革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年至1965年,通过启动司法改革,建立基础司法制度,助力稳定和巩固新政权阶段。
第二阶段为1966年至1976年,司法改革停滞阶段。
第三阶段为1977年至2011年,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司法改革也有序推进。20世纪80年代,广州法院开始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开始,广州法院正式踏入了全国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之路。
第四阶段为2012年至今,司法改革全面深化、纵深发展的突破性阶段。广州法院积极推进了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法院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由省统管和司法公开等各项改革。
新一轮司法改革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的新一轮司法改革,与历次司法改革有着怎样的传承,又有着怎样的不同?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对此深有感触。他说,过去有些司法改革受历史条件限制,明显还不够从容,“有时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社会有强烈需求了,才出台某一方面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