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6:13作者:才子老师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消息称今明两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那么2016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高教网教育为大家介绍。
据悉,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4.4元/小时,属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且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全解读
一、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从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