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23: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解读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这是交通运输部接手指导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后颁布的第一部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规章。该《规定》经2011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
制定《规定》有何重要意义?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维护行业稳定的需要。出租汽车行业由于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以及行业自身特点,非常敏感和复杂,容易发生罢运等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正因如此,2004年国务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时,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难度大,为有力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市场监管,在国家未出台出租汽车法律法规情况下,保留了“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等行政许可(国务院412号令)。各地按照该规定普遍实行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开展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托。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交通运输部承担了指导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有必要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务院412号令要求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确保对行业进行有效监管,维护行业稳定。
二是保证运营安全的需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是保证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是落实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通过对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营运、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知识的测试,并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后申请从业资格证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并办理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通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运营安全。
三是保证服务质量的需要。出租汽车既是城市的“窗口”行业,又是服务性行业,反映城市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保证行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目前,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保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应当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其次,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是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这项制度已成为政府开发人力资源、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市场诚信体系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有通过从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并与有关行业管理制度相衔接,才能不断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素质,保障运输安全和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