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1:59作者:王华老师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把“消防审核验收”作为一个主题来协商,体现了全国政协对公安消防工作,包括对整个公共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委员们的讨论反映了社会对消防安全的关心和需求,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改革方案。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政府和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现行消防法将消防审核验收范围调整为只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
当前,建设工程总量庞大,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不能满足审核验收工作需要。各位委员和专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下一步工作有很大启发。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结合当前的公安改革,加快修订消防法,明确社会各方面责任,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公安部副部长李伟: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保证建筑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的具体办法。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消防机构共审核验收建设工程165.3万项,对保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防止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制度方面,一是消防审核验收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二是审核验收工作中存在权力集中、裁量权过大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严密等问题。在工作方面,一是消防审核验收力量不足,全国市场主体超过6000万家,仅高层建筑就有33万余栋,而消防监督人员仅2万余人,专兼职审核验收人员仅5000余人,不能满足大量建设工程审核验收需要。二是少数消防监督人员在审核验收中存在不廉不公问题。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违法问题突出,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有的建设单位授意设计、施工单位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甚至不经审核验收违法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有的设计单位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不按照要求施工。四是少数地方政府对一些“政府工程”、“招商引资项目”,要求公安消防机构“特事特办”,放宽消防安全条件。
目前,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已纳入公安改革方案。具体设想是:一是在现行消防法框架下,修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执法公开。二是通过修订消防法,调整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三是坚决整治消防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从严治警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