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3:36作者:王新老师
河南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河南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7月8日,河南省政法系统在郑州召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出发,共公开了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其中,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冯延代表省厅发布河南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备受关注,现就相关举措解读如下:
1.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省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一律停止。对居民自愿更换户口簿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换发。
解读:这是一项惠及全省1亿多人的民生工程。2015年之前对居民户口登记都有“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为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取消身份差别,实现人人平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3号),今后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时,一律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也一律停止。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的户口性质标注不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意义。社会有关部门在办理涉及公民权益事务时,也不得让群众提供“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有关证明。同时省公安厅规定,不再统一更换居民户口簿,增加群众负担,由群众自愿更换。
2.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全省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至40天。在高考、征兵等特殊时期,对急需用证人员,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制证信息快速审签、快速制证、快速发放,确保群众20天内领取证件。
解读: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最重要的法律证件,也是用途最多,使用最广泛的一个证件,涉及每个公民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申请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三十日。为了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用证需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把身份证制发时间统一缩短至40天,解决办证周期长的问题。此项举措每年将惠及800万余人。针对高考、入伍等特殊时期,为解决一些群众急需用证问题,我们专门开辟“快速通道”,特事特办,随时受理、单独审签、快速制证、迅速发放,让群众在20天内能够领取证件。此项举措每年惠及高考学生近80万人,报名应征入伍人员2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