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3:23作者:王华老师
浙江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浙江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读
户籍、交管、出入境、新型治安防控体系、执法权利运行机制、民警招录培养制度……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安改革正在江南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急促的号角声中,转化成一项项警务创新实践。
浙江地处沿海,向来得改革风气之先。中央“1+3”意见方案下发后,浙江公安勇当改革先锋,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全省公安机关的改革集群效应逐渐凸显,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不断提高。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省公安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力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统领公安改革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扬浙江人“敢为天下先”的特质,坚持效果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套,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促进,坚持法治引领与创新推进相结合,坚持领导带头与全警参与相一致,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统一战略部署尊重基层首创
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公安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战略部署,并加强了对改革的组织领导。
省厅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市公安局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同时,各级成立5个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配合单位。
改革之初,浙江公安就提出了要“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的总体思路,立足全局抓大事,善于抓住“牛鼻子”,制定了《2015年浙江省公安厅重点改革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确定了29项重点改革任务,逐一落到实处,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省厅政治部主任、深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静告诉记者,“在全面推进改革中,我们注重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省、市公安机关统筹协调作用,着手在顶层设计上解决问题,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浙江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省‘两办’发文,同时,又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公安机关的微改革微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充分感受到,省公安厅营造了宽松宽容的氛围,放手让基层创新思维竞相迸发,让富于探索意义的实践充分进行,力求实现渐进式发展基础上的跨越式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