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2:47作者:李一老师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车改革意见”、“专车新规”两个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接受“拍砖”半个月。截至25日,交通部通过各种渠道收到3220条意见。交通部相关人士透露,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两个文件。
三千余条意见集中在十个方面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本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广泛关注。
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截至25日,半个月间,交通部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条。意见主要集中在10个方面,其中网约车的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巡游车经营权改革问题等最受关注。
提出意见的既有作为消费者的乘客、从业人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
关注度高条款将列入修改计划
“领导几乎每天下午都组织一次碰头会,听有关意见征集的汇报。”交通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半个月以来,交通部安排工作人员专班每天及时汇总梳理各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过程中社会反应强烈、关注高的条款会列入完善修改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将会从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肯定是要做的,但现在还没有结束征求意见,所做的还是修改完善两个文件的前期工作。”
目前,两份文件仍然在交通部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9日。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两个文件提出建议、意见,对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虚心听取并将认真研究。
热点解读1
“专车”应否允许私家车进入?
从意见征集数量上看,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有600条。
对于网约车车辆的性质问题,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赞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人认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车辆保险、检测、驾驶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反对意见则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