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3:42作者:王华老师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省将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11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办法》有30个政策点聚焦乡村教师,力争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乡村教师安心编织农村孩子多彩梦。
全省乡镇及以下专任教师18.7万人
据介绍,我省《实施办法》主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生活待遇、奖励扶持、编制管理、交流轮岗、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组合支持措施。10月27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办法》立足为乡村教师办实事,做好事,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支持倾斜力度,制定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惠及广大乡村教师的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确保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义务教育学校10517所,其中农村学校8544所,占81.24%。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225491人,其中,乡镇及以下专任教师18.7万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7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22%。
综合性保障政策: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关键词:职称
各地将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保证指标分配乡村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人数比例;
改革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合一,动态管理,将分设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乡村教师在评定职称(职务)时,达到初级、中级职称(职务)晋升年限的,经师德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职务)。在晋升高级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关键词:补助
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至600元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