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1作者:王新老师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1、我校毕业生档案根据国家关于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注明的接收单位,邮寄费用由学校承担。档案具体转档地址可登录江汉大学学工在线网站在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
2、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具体情况如下:
①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②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号省教育厅大楼旁 电话:87278209
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电话:87257924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武汉市武昌卓刀泉珞瑜路46号 电话:5065611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口车站路1号 电话:8284501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分市场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管委会一楼 电话:84210863
武汉市毕办(武汉市人事局毕办)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电话:027-82401148
③毕业生(师范类)派遣到武汉市教育局的,档案转递至武汉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蔡锷路1号 电话:82811449)
④武汉市生源的毕业生(无①-③-项的)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递至武汉市毕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号管委会一楼 电话:84210863)。
⑤湖北省各地、市、州(武汉市区外)的毕业生(无①--③项的)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