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0作者:李一老师
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是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方面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人事代理分单位代理和个人代理两种类型。
1.单位委托代理程序
对象范围:在姚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省部属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其他一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需提供材料:
(1)首次办理代理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成立时的批文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需调档的凭委托单位接收函由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应届毕业生需经人才市场确认档案已到);
(3)代理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函件和介绍信或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4)代理单位与代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代理人员填写《代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代理单位与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要及时将归档材料交至人才市场,归档材料主要有:职工履历表、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成人教育学历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行政职务任免材料、奖惩材料、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变更材料等。
2.个人委托代理程序
对象范围:无挂靠单位或已离职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
需提供材料:
(1)辞职、辞退、解聘、除名、自动离职或终止、解除合同的书面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回余姚原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需调档的凭上述材料由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应届毕业生需经人才市场确认档案已到);
代理人员填写《代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与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以后及时将归档材料交至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