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21:11作者:李天扬老师
17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取消文理分科,统考语数外三科,等级性考试则采用“6选3”模式。同时,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改革取消文理分科破解“一考定终生”
重庆市教委副主任邱可介绍,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据了解,自9月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向全社会公布以来,正式启动了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之后又一轮最系统、最全面、最深刻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邱可表示,到2021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采用“6选3”模式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改革实施后,高校招生除了学生高考成绩,也看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其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而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