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9:49作者:王新老师
可以转专业的,教务处上有相关文件,摘录重点给你看吧。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和职教师资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三)在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的;
(四)在不同校区之间跨校区的;
(五)属于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预科升本科、专升本等特殊类别的;
(六)基本修读年限的最后一学年及其到最长修读年限内的;
(七)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八)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十)应作退学处理的;
(十一)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七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一)一年级学生于当年12月10日前,其他年级学生于每年5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出具课程成绩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者,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院内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教务处。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转交拟转入学院。
(二)转入学院对一年级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对其他年级申请人于5月20日前进行考核、面试,根据考核、面试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然后将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接受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25日、12月25日。学校审批工作为每年的6月6~10日、12月26~30日。教务处收到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后,审核合格者,院内转专业学生材料由教务处审批;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者,由教务处通知转入转出学院,由转入转出学院分别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教务处通过学院通知学生,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后,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第八条学校每年下半年只办理一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上半年只办理其他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但已修课程相差两门以内(含两门,由转入学院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已修原专业课程进行认定),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学校批准,可转入同一年级学习。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