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02作者:李一老师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