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0:58作者:王新老师
承 诺 书(房屋产权所有者)
市审批中心、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拆迁办、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承诺人,男 , 年 月 日生, 省 市 县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诺人拟将 出租给 用于 。现作如下承诺:
一、该房屋属工业用厂房,按照规定不应用作开设用途。为确保该房屋的有效利用,自愿将该房屋的 ,面积 ㎡,出租给 ,开立 。
二、承诺人承诺,该 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及主体结构,仍为工业用厂房,承租方 在房屋主体结构上装修装饰部分和配置的设施设备,不属于该房屋的产权组成部分。在政府征用、拆迁等需要时,按规定的时间、任务要求,承诺无条件自行拆除,对拆除物不计任何形式的补偿。
三、如承诺人未履行承诺义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承担执行的相关费用。
四、经营期间的安全问题及投诉问题概由承诺人全权负责。
五、本承诺书一式 份, 各执一份。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