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10:06作者:王新老师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社会的和谐少不了爱心,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在重复着帮助别人和被别人帮助。和谐社会离不开志愿者 .党和政府非常提倡这种"奉献、友爱、互助、和谐、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了给有热情、有爱心的人士提供一个服务社会,温暖 他人的平台,青团海南州委、州志愿者爱心协会在此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全州各界青立即行动起来,参与到社会志愿服务中去,在帮扶弱势群体、在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打造"工业化州、宜居江城、文化橘州、和谐社会"作出当代青志愿者应有的贡献!
志愿者,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信念和责任,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而不求回报的人。志愿者,是不分性别、民族、职业、身份、信仰,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的人。因此,不论是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在校学生;不论是通过集中免费服务,还是通过分散无偿援助,都可以用各种方式参加到志愿服务中来。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了您的参与,我们志愿者队伍就多了一份力量;有了您的参与,我们的志愿者行动就多了一道精彩。奉献了自己的爱心,体现了自身的价值。加入海南州志愿者爱心协会,溶入这个集体吧。我们真诚期待着您的参与,只要您参与,我们就不会忘记您--光荣的志愿者。 招募条件: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遵守法律法规;
.能按要求参加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
.身体健康,龄-周岁(大型赛会志愿者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