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3:59作者:李一老师
按照《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法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主题及工作重点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工作重点:学校实验室安全和危旧房屋安全。
三、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对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厅长、局长、校长论安全发展”活动,省教育厅和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视频讲话、接受采访、师生大会、组织培训班、观看录像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学校安全红线,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志愿者,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布网络信息、推广订阅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以及现场答疑各种手段,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3.参与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地各校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经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推选出一批学校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并在媒体上广泛展示传播。
4.开展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6〕5号),积极组织师生、学生家长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
5.开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主题演讲比赛。各地各校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主题,组织师生开展演讲比赛,以激发各级安全管理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热情。
6.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骗、防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紧抓住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危化品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同时,兼顾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
8.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一时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做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9.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园)地理环境、建筑条件、安全疏散能力等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10.扎实推进“两项创建”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快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执行时限,加快学校自查自评、教育部门评审工作进度,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学校通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督查,并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大力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学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附件: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