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14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街道庆七一表彰活动方案【一】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激励街道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自觉投身于丰台区“两带四区”和街道辖区全面建设,今年“七一”前夕,街道工委决定在辖区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落实行动计划和推进“两带四区”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实现丰台强势崛起贡献力量。
二、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
1、坚持表彰优秀、树立导向的原则,体现先进性。
2、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体现公信度。
3、坚持创新形式、强化宣传的原则,体现影响力。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街道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各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非公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和流动党员党支部。
街道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正式组织关系在街道工委所属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和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已纳入属地党组织管理两年以上的流动党员。
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委员,非公企业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优秀共产党员150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