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13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xx】98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xx】147号)精神,现制定我市节能宣传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
二、活动主题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三、宣传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通过深入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xx市光明广场
参加单位:
1、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1)。
2、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经销和应用企业。
活动内容:宣传节能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成果。
活动形式:发送宣传资料,展板宣传,咨询服务,产品展示。
责任分工:
1、市经委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场地布置和气氛营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耗能企业(不少于20家)参加活动。
2、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
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产品经销商(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