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4:46作者:才子老师
为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促进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按照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现将方案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强化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利于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强责任意识。全区教育系统党员要在工作期间和参加集体活动时佩戴党徽。每位党员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作承诺,转工作作风。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实际,积极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从制定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三是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事。党支部对党员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当先锋,作表率模范。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注重宣传典型,大力挖掘身边优秀党员事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树形象,比敬业奉献。每位党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形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党员形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形象。要在日常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助人为乐、带头为师生服务。要在廉洁自律中树形象。每位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