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4:45作者:李一老师
导读: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引导教育系统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县教体工委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长丰县教育系统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县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方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根据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为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促进教育系统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决定在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强化教育系统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利于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强责任意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要在工作期间和参加集体活动时佩戴党徽。局机关、基层学校,要亮明党员岗位职责,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在学校活动场所的醒目位置要将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作承诺,转工作作风。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从制定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局机关党员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主要在履职尽责、联系服务师生、开展扶贫结对帮扶、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学校教职工党员要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主要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进行承诺。三是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服务对象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事。县教体工委要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当先锋,作表率模范。结合教育实际,组织引导广大教育系统党员创先争优。局机关党员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在开展“单位联系扶贫包联村、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学校”等活动中当先锋;学校教职工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在做好教学科研育人工作中当先锋;局机关和学校要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开展争创优秀党员和示范岗位、示范窗口等活动,激励带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要注重培树宣传典型,大力挖掘身边优秀党员事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树形象,比敬业奉献。全体教育系统党员要树立讲政治、有信念的良好形象,始终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教育系统广大党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形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形象。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作模范。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形象。要在日常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助人为乐、带头为民服务。要在廉洁自律中树形象。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教育实际,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把活动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不搞“一刀切”。
2.突出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教育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在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注重融入日常。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经常以“四讲四有”标准来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教育系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活动落实。要紧密联系教育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把活动开展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抓手,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
(二)明确责任。教育系统党组织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引导和激发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
(三)强化督查。教育系统党组织要把此项活动落实情况与年底前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不进行公开承诺、不接受群众监督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注重宣传。教育系统党组织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成功经验、优秀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在我县“争创全国百强县”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样表)
2、《党员公开承诺书》(样表)
附件1
党组织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