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5:02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5月是“全省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对于我们贯彻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全市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的总体要求和我市民族工作实际,为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和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战略任务,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二、宣传月活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宣讲活动。市上组织开展二次集中宣讲活动:一是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组织市、(县)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全市“两个共同”创建示范单位负责人集中宣讲。县、区也要组织2——3场集中宣讲。(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永昌县、金川区)
2、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分析我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意见,表彰201X年以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营造和颂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