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3:38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了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扶贫济困的作用,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县基层工会中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改制破产企业中的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一)慰问时间:2016年春节前进行。
(二)慰问方式:
县领导慰问:即由县领导带队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县总工会领导慰问:即由县总工会领导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各基层工会慰问:一是由基层工会上报到县总工会后,经审核符合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由基层工会到县总工会统一办理慰问金,再向辖区的困难职工发放慰问救助金。慰问困难职工名单由县总工会负责提供。
二是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16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重组改制的困难职工;二是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三是在本县内就业的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属于工会系统慰问对象,原则上xxxx年已经慰问过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也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xxxx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按标准对全国、省、市劳模进行慰问和发放相关津贴。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500元/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34万元(其中劳模慰问金9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践行群众路线、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