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5:27作者:王新老师
近日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以超常规的力度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前,全国国家级贫困县还有500多个。
近来,不少省份制定了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时间表”。曾经能够带来巨大资金政策扶持、长期被地方政府看重的贫困县“帽子”,今后5年怎么摘?摘帽之后的扶贫工作将如何开展?
多地提出在2020年前摘帽,考核指标为统计部门调查
根据中央部署安排,全国所有贫困县需要在2020年全部摘帽。据了解,贫困县首次出现是在1986年。当年,我国在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中,根据1985年的全县人均纯收入标准,全国划定331个县纳入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此后,贫困县范围进行过3次调整,全国重点贫困县数量也扩大至 592个。在 2011年,我国还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确定680个连片特困地区县。此外,各省也陆续根据实际情况,将省内一些未能纳入国家贫困县的地区,确定为省级贫困县。
5年后全部摘帽目标能否如期完成?目前,不少省份已制定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时间表”。
贫困县较为集中的贵州省提出,到2015年要完成30个贫困县摘帽,剩余的20个贫困县将要在2018年全部摘帽。
湖北省明确,全省37个贫困县,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的县,需在2017年摘帽;达到65%以上、不足 70%的县在 2018年摘帽;其他贫困县在2019年全部摘帽。
河南省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省直管县中的4个贫困县2016年至2017年实现总体脱贫,基础较好的23个贫困县2017年至2018年实现总体脱贫,其他26个贫困县2019年实现总体脱贫。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各地还通过层层签订“军令状”、调整干部考核等方式,确保扶贫“脱帽”压力层层传导。不少地区调整对贫困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取消GDP考核,考核指标主要聚焦减贫数量和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